来信
信箱:书记信箱部门:信息中心
信件编号:251024-0000001处理状态:已处理
来信标题:校园网
来信内容:
我于大一入学时,与当时学校内宽带运营商签订了为期四年的宽带服务合约,截至目前合约尚未终止,且我已按约定履行缴费义务。但本学期开,学校在未提前告知、未与我协商的情况下,统一安装校园网,并将我寝室连接宽带的网线剪断。
事后我第一时间联系宽带办理人员,对方明确表示,是学校将其公司清退离校,且单方面剪断了学生寝室的宽带网线,目前他们已无法进入校园恢复网络服务。在此情况下,学生被强制只能使用校园网,丧失了自主选择网络服务提供商的权利,该行为已涉嫌构成垄断 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九条规定,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,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 。学校未经学生同意,单方面清退校外宽带运营商、剪断网线,强制学生使用校园网,已直接侵犯了我的消费者自主选择权。同时,宽带合约尚未到期,学校的行为也导致运营商无法正常履行合同义务,损害了我作为合同一方的合法权益 。
基于以上事实,我的核心诉求为:恳请相关部门介入处理,责令学校停止对校外宽带服务的限制,协调宽带运营商重新为我寝室安装宽带网线,恢复原有宽带服务,保障我依法享有的自主选择服务权利。
我已保留宽带服务合约、缴费凭证、与宽带办理人员的沟通记录及被剪断的网线照片等相关证据,可随时提供。望您能尽快核查处理此事,盼复!
回复
来信时间:2025-10-24回复时间:2025-12-03
受理单位:现代教育中心
回复内容:
同学您好!您的来信已收悉,现回复如下:
    非常感谢你对学校校园网的关注与反馈!针对你提及的校园网问题,解释如下:1.学校在做全光网改造前已通过辅导员及班级群进行多次通知,并未存在未提前告知私自整改的情况;2.本次全光网改造仅仅做了设备升级,现有设备依然可以使用;3.原有设备为运营商国有资产,为运营商自行拆除或委托人员拆除。4.学校现有设备支持三家运营商同时接入,并未排斥任何一家,师生可以自行选择三家运营商任意一家办理业务。
    若你后续有其他相关网络方面的疑问或建议,可致电学校信息中心或校园网服务中心咨询,电话号码为0851-88927712或18180777748。再次感谢你的来信!祝愿你扬起信念的帆,载着希望的梦想,驶向辽阔的海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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